全校各分工会:
二级教代会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重要保障,同时也是推进校务公开、完善和落实二级单位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重要举措。为了进一步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根据教育部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32号)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》(苏委教〔2013〕9号)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》(苏委教〔2019〕11号)和《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常纺院党字〔2019〕39号)、《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常纺院党字〔2019〕50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召开我校2020年度二级教代会的要求部署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任务
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总结本单位、本部门2019年的工作,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全面落实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,加快推进高质量高职院校建设为目标,确定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,充分发挥各分工会组织作用,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,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二、主要议题
二级教代会的主要议题可由各二级单位的党、政、工研究决定,其议题主要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根据各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来拟定。议题可以考虑以下内容,如:讨论各二级单位的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要点;听取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,提出意见和建议;审议通过改革方案、考核办法、奖惩规定以及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;审议决定二次分配的原则和办法;推进学院(部门)政务公开工作等。
三、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
二级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,应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。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是二级教代会的代表,教职工总人数在80人及以下的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;教职工总人数在8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也可召开教职工的代表大会,但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教职工总人数的30%,且代表数不得低于30名;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%以上。
四、组织实施
各学院(部门)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,精心安排,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。开会前一周报校工会备案,会议结束后按要求整理大会主要文件资料并于一周内报校工会存档。
五、注意事项
各学院(部)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,兼顾学校工作要求,合理安排二级教代会的时间,建议在2020年5月18日前完成。
大会闭幕后须提交的材料主要有:大会议程、大会出席签到人数报告单、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资料、大会决议、教代会会议新闻报道和照片(会场照片、代表讨论的照片等)等。
特此通知。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0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