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根据常州市总工会《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、十大先进操作法、十大发明专利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常工发〔2021〕53 号) 精神,现组织我校推荐申报工作。
一、推荐范围和对象
(一)推荐范围
1.成果类:教职工在群众性创新活动中技术攻关、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成果,且是2年(2019 年7 月31 日)前已整体应用。已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、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的不在申报推荐范围。
2.操作法类: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,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绝活,在技术创新、服务创新、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先进操作(工作)法。已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、市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的不在申报推荐范围。
3.发明专利类: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,对提高产品附加值、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。已获得中国、省、市专利项目奖和省、市职工十大发明专利奖的不在申报推荐范围。
涉及国家机密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、医药类、政府投资或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项目不在申报推荐范围。
(二)推荐对象
主要为一线教职工。每人申报1 个项目。单位负责人、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参评。
二、推荐申报条件
(一)十大科技创新成果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报推荐“十大科技创新成果”:
1.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,并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。
2.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。
3.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、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。
4.为促进安全生产、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而研发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。
5.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。
(二)十大先进操作法
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,可申报推荐“十大先进操作法”:
1.经探索总结提炼形成,并被实践证明具有独创性、科学性、先进性和普及推广价值的操作法。
2.在提高劳动生产率、产品质量,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操作法。
(三)十大发明专利
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,可申报推荐“十大发明专利”:
1.在2020 年12 月31 日前(含12 月31 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、保密专利)。
2.专利权有效,无权属纠纷。
3.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。
4.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。
三、推荐申报要求
1.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,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,防止弄虚作假,真正把广大一线教职工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、先进操作法和发明专利推荐申报上来。
2.填写《常州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登记表》、《常州市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推荐登记表》、《常州市职工十大发明专利推荐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:
(1)知识产权证明(专利证书、软件登记证书等)或科技创新报告复印件
(2)相关评价证明(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、项目验收报告、新产品证书等)复印件
(3)研发报告(含用户使用反馈意见)复印件
(4)成果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
(5)成果被转让单位证明材料
(6)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成果转化所创造效益的材料
(7)企业出具的证明成果实施、推广、应用情况的材料
(8)“成果简介”及“成果详细资料”
(9)技能等级和技术职称证明
(10)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、操作法第一发明人、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一线职工证明(申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)
(11)能够证明成果的其他材料
3. 请各分工会汇总后于2021 年9 月17日前,将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(含证明材料扫描件)和汇编成册的纸质版(A4 纸打印一份,装订成册)集中报送校工会。联系电话:86336078。
附件4: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、十大先进操作法、十大发明专利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(常工发〔2021〕53 号).pdf
校工会
2021年8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