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现就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-2021年常州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命名活动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命名项目
(一)“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”。
(二)“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”。
二、命名条件
1.“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”:政治素质好,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,积极参与常州“五大明星城”建设与重大项目的攻坚突破;积极参与抗击新冠疫情,勇于担当、甘于奉献,保卫人民群众健康;积极参与科技攻关,技术创新,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女职工集体(科室、车间班组、团队)。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%,主要负责人为女性。
2.“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”:政治立场坚定、思想道德品德高尚,文明有礼、和家有为,弘扬“勇争一流、耻为二手”常州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,推动转型升级,厚植制造优势;积极参与抗击疫情,守护常州安全,融入乡村振兴路径,创新社会治理新机制;为种好常州幸福树,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,在职工群众中有较好影响和声誉的女职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推荐工作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,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群众认可原则,要认真做好推荐各项工作。
2.按照程序逐级推荐。各分工会要按照《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-2021年常州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命名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逐级推荐、逐级把关、综合遴选,突出实绩。
3.已经获得过市级以上五一巾帼标兵岗或标兵称号的,不得重复参加申报命名活动。
4.认真准备推荐材料。名分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,认真做好上报材料。“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”、“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”推荐表1份,主要事迹须如实填写,重点突出,简明扼要,文字生动,并另附1500字以上的详细事迹材料。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均需提供一张900KB以上工作场景照片。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打印或钢笔填写。
5.请各分工会于2021年11月25日11:30前将推荐表、文字材料和照片电子版,发至校工会电子邮箱:gh@cztgi.edu.cn。
附件1:2020-2021 年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表.doc
附件2:2020-2021年常州市五一巾帼标兵推荐表.doc
附件3:《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-2021年常州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命名活动的通知》(常工发〔2021〕67号).pdf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1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