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2022-2023年度,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各基层分工会和教工俱乐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开展各项活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树立榜样、表彰先进,促进工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开展2022-2023年度先进职工小家、优秀工会干部、工会活动积极分子、巾帼文明岗、巾帼文明标兵、先进俱乐部、俱乐部优秀会员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1.先进职工小家:3个(按分工会总数30%的比例评选)。
2.优秀工会干部:19名(按工会干部总数30%的比例推选)。
3.工会活动积极分子:36名(按各分工会会员人数5%的比例推选)。
4.巾帼文明岗:3个(按分工会总数30%的比例推选)。
5.巾帼文明标兵:20名(按各分工会女职工人数5%的比例推选)。
6.先进俱乐部:4个(按教工俱乐部总数30%的比例推选)。
7.俱乐部优秀会员:18名(按各俱乐部会员人数5%的比例推选)。
(各类先进个人荣誉不能兼得)
二、评选范围
1.先进职工小家:在年度工会工作中有突出成绩且通过考核获得“信赖职工小家”的基层分工会。
2.优秀工会干部:专(兼)职从事工会工作2年(含)以上时间的工会委员、女工委员、经审委员、分工会主席、分工会委员和工会干事。
3.工会活动积极分子:在我校工作2年(含)以上时间,参与工会活动表现积极且成绩突出的工会会员。
4.巾帼文明岗:在学校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以女性为主的教研室、部门或科室。获得过校级(含)以上巾帼文明岗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不再参评。
5.巾帼文明标兵:在本职岗位工作2年(含)以上时间,工作中展现巾帼风采,岗位建功、创新创优且业绩突出的女职工。2022年以来获得过校级(含)以上巾帼文明标兵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不再参评。
6.先进俱乐部:在校工会注册并按章程正常开展工作且成效显著的教职工俱乐部。
7.俱乐部优秀会员: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积极并成绩突出的俱乐部成员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职工小家
1.在所属党组织的领导下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组织和发动教职工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建功立业。
2.定期组织开展教职工技能竞赛、心理健康教育和文体活动,会员参与率高,组织工作有成效。
3.围绕“一分会一特色”工作,积极主动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、师德师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,活动有特色、有创新,产生良好的影响或有推广、借鉴价值。
4.“信赖职工小家”建设工作扎实,二级教代会(职工会员大会)规范召开,动员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提合理化建议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,教职工满意率达90%以上。
5.分工会组织健全,工作规范,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。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较好地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,工作有创新、有活力、有特色,成绩显著。
(二)优秀工会干部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坚定、爱国爱党爱校、遵纪守法、无师德师风问题。
2.热爱工会工作,在工会工作岗位上能认真履行职责,开拓创新、创先争优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深受教职工的信赖和拥护。
3.工作作风扎实,密切联系群众,以身作则,团结同志,办事公道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。
4.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参加学校工会和本部门的各项活动,在“建家”活动中成绩显著。
5.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和信息,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,诚心诚意为教工办好事、办实事,做教工信赖的贴心人。
(三)工会活动积极分子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坚定、爱国爱党爱校、遵纪守法、无师德师风问题。
2.热爱工会工作,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显著成绩。
3.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,主动协助工会干部开展工作,创造性地做好工会工作。
4.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,受到工会组织和教职工好评。
(四)巾帼文明岗
1.岗位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坚定、爱国爱党爱校、遵纪守法、无师德师风问题。
2.岗位成员积极参与改革,推动发展,爱岗敬业、团结奋进、争创一流,工作业绩突出的以女性为主的教研室、部门或科室。
3.岗位成员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自觉践行家庭美德、传播文明风尚,有突出事迹并受到师生好评。
4.岗位管理规范,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、有落实、有记录、有考核。
5.岗位成员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%,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。
(五)巾帼文明标兵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坚定、爱国爱党爱校、遵纪守法、无师德师风问题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道德高尚,文明有礼。
2.爱岗敬业、勤奋学习、与时俱进,勇于创新、开拓进取。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,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。
3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无私的奉献精神,在参与学校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,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女职工。
(六)先进俱乐部
1.俱乐部组织机构健全、章程完备,并按章程开展工作。
2.俱乐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完整。
3.俱乐部活动开展正常化,活动组织水平和会员参与度高。
4.活动开展过程中能宣传学校,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。对有特色、有影响的活动及获奖情况能及时报道。
(七)俱乐部优秀会员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坚定、爱国爱党爱校、遵纪守法、无师德师风问题。
2.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.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,创造性地做好俱乐部工作,并取得显著成绩。
4.热心为俱乐部会员服务,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,受到俱乐部会员好评。
四、评选程序
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和推荐。主要程序是:
1.民主推荐。
(1)先进职工小家和巾帼文明岗的评选:由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,自主申报。
(2)优秀工会干部、工会积极分子和巾帼文明标兵的评选:以分工会为推荐单位,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人选,并在分工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上报校工会。
(3)先进俱乐部的评选:由教工俱乐部对照评选条件,自主申报。
(4)俱乐部优秀会员的评选:以教工俱乐部为推荐单位,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,择优确定初步名单,并在本俱乐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上报校工会。
2.遴选审核。校工会审核推荐材料,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,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拟定受表彰名单。
3.名单公示。校工会对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4.发文表彰。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发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,坚持“实事求是,高标准、严要求,好中选优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和推荐,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,以此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开展。
2.申报“先进职工小家”、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先进俱乐部”的材料要有亮点,要善于总结,突出创新成果。
3.各分工会推荐的先进,要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。俱乐部推荐的先进,须经俱乐部负责人审核签字。
4.所有参评的集体和个人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或推荐表(见附件),表中主要事迹要求文字精炼、突出特色和主要事迹,不超过600 字。申报先进集体的另需制作一份PPT或PDF图文并茂的事迹汇报材料。逾期未报,视作自行放弃。
六、表彰奖励
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校工会将下发文件予以表彰,对获得先进的集体颁发奖牌及奖励活动经费,对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。
七、报送时间
各分工会、俱乐部于 2023 年 12 月 1日(周五)前将申报表或推荐表纸质稿(用 A4 纸正反打印,签名盖章)报送校工会(校务中心六楼1637),同时将申报表、推荐表以及PPT或PDF事迹汇报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:gh@cztgi.edu.cn。
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3年11月21日